案情简介:
2000年被告人陈某等人与被害人张某某发生纠纷,随后双方发生斗殴,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砍伤。经鉴定,被害人伤情为重伤,属八级伤残。案件发生后,因双方均属在校学生,陈某惧报复即自行离校,案件当时未处理。其后至2012年初,陈某因丢失电动车而向警方报警被刑事拘留。2012年11月23日,被告人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福州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福州刑事律师蔡思斌辩护:
从侦查阶段起至审判阶段,蔡思斌律师均作为陈某的辩护律师参与诉讼。在刑事案件中,积极赔偿被害人一方损失及取得谅解之于法院对被告人的从宽处理意义重大。虽然案件尚在侦查阶段,全案的具体案情还未查明,但蔡思斌律师接受委托后便建议陈某家属积极同被害人沟通以争取被害人一方的谅解。经过陈某家属积极诚恳的不懈努力、反复沟通,蔡思斌律师运用作为刑事律师应有的谈判能力从中协调、全程跟进,最终与被害人方达成协议:陈某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十余万元。而被害人表示愿意原谅陈某的行为并出具《谅解书》。这无疑为被告人陈某进行从轻处理的量刑辩护,奠定了良好的开端。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的《谅解书》一并附卷移送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被羁押期间,蔡思斌律师定期前往看守所会见陈某了,解案发现场细节,交流案件侦办进展和辩护情况。同时注意安抚被告人情绪,保持同被告人的通信,询问是否在押期间是否有遭受刑讯逼供、非法羁押或虐待等,维护陈某作为刑事案件在押人员应当拥有的基本人身权利。
经过前期会见被告人了解案发细节,前往经办的公安、检察院查阅案件卷宗并沟通侦办情况,对证据调取、事实和罪名认定提出辩护意见,蔡思斌律师在反复、仔细分析证据、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整个案件有了相对宏观详细的把握,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在庭审过程中,蔡思斌律师提出被告人陈某具有多项量刑情节,可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1、被害人主动持刀上门挑衅具有一定过错,被告人陈某主观恶性低。陈某并非蓄意伤害他人身体,而是在对方先使用刀具、二次主动上门闹事挑衅,激化矛盾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冲动行为。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26条规定:“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对被告人轻处30%;有一般过错的,轻处10%”;《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福建量刑指导意见》)第19条:“对于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案发原因、被害人过错的程度或者责任的大小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被告人陈某的行为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从宽条件。
2、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良好悔罪情节。虽然其家境并不宽裕,但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向办案单位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及《收据》。
法律依据:《福建量刑指导意见》第17条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2)积极赔偿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3)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3、案发时被告人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依法从“宽”的政策要求,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的较轻犯罪,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4、被好人陈某无前科,案发至今12余年一直表现良好,无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被告人因年少冲动伤害张某一事之后,一直在其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并得到单位领导一直认可,十二年间,再没有实施任何违规犯纪的行为。被告人所在单位亦愿意接纳其重回工作岗位继续为单位做贡献,甚至出面恳请法院对其从宽处理。
5、被告人陈某的婚生女于2012年10月出生未满二个月,迫切需要父亲的照顾。从社会和谐角度和维护家庭稳定等效果而言,判处被告人陈某缓刑更能起到体现国家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的良好效果。同时,蔡思斌律师向法庭提交被告人陈某所在单位出具的愿意继续接收陈某,并恢复原职的《证明》。
判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依法对于被告人陈某予以减轻处罚,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
结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本案中,由于被告人陈某具有多项法定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故使得律师能够发挥巨大的辩护空间,围绕证据和案件事实,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刑事辩护知识和技巧,争取对被告人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定罪量刑,进而争取到缓刑的机会。
福州刑事律师蔡思斌
201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