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普法】女记者遭家暴被殴打致死!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如何正确申请?||福州刑事律师推荐
备受关注的内蒙古女记者阿梅遭家暴致死案,3月20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金柱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审法官表示,被告人金柱多次对妻子有过家庭暴力行为,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应予严惩。
据调查,被告人金柱除了在2016年4月5日、6日连续对阿梅实施家暴行为之外,金柱对阿梅还有着常年的家暴史,法院对被告人金柱最后的量刑也综合考虑了这一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反家暴的给力武器,如何正确发挥其作用可是大有讲究的。
现在是时候给大家讲讲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些事情啦!
家庭暴力并不局限在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反家庭暴力法附则强调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叫家庭暴力。所以,同居的情侣们,不要以为没有一纸婚约的约束,你就可以随意打骂你的亲密爱人。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有是否足够保护弱者?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呢?怎么做更有利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呢?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就是由法院告诉施暴者,你不能xxxxxx,你若违反,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不能证明你会受到危险,是不可以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所以得有证据!
假如阿梅被家暴了要需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怎么做?
首先,阿梅要告诉法院,我被丈夫(妻子)家暴了,需要法院帮助我制约丈夫(妻子)。
第二,阿梅要告诉法院怎么才能保护“我”。比如,禁止丈夫(妻子)对我进行殴打、威胁、骚扰、限制人身自由、谩骂、恐吓。
第三,阿梅要证明丈夫(妻子)对“我”正在进行家暴或实施过家暴。
现在大家是否明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了吧?就是要有具体的对方、要有你的要求、要有证据!
②通知双方出庭质证,如果证据不能够证明受害者正在遭受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法院将会驳回申请。
你们可能不知道,报警的记录会成为日后申请保护令极为重要的证据,so,面对暴力,不能选择沉默应对!该报警时就报警!
②及时记录
录音、录像、拍照,及时记录暴力发生时的情况,也是为以后的维权做好准备!
①执行主体应该是谁?
人身安全保护令到底是该由公安机关来执行还是法院执行庭来执行?按照法律规定,两者都有执行义务,但又不是唯一义务主体,这样就比较容易造成推诿。
②知晓度不够。
目前绝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条法律条款,不少人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反家庭暴力法具体条文都很陌生,连基层执法人员都不太清楚。
作为新实施的一条法律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存在很多细节上的问题需要推敲和改进。但是,随着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将成为家暴受害者的“保护伞”。
来源:法制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