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将网店已销售金额和现场查获待销售产品金额一并计入案值并使涉案金额较高,从而使侵权人获得较重的刑罚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淘宝网店店主销售假冒“ADIDAS”注册商标及其他知名运动品牌的商品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涉案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及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在近几年来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当中,本案的情节非常严重,这一点在量刑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本案3名涉案被告人于2009年即通过开设网店的形式,对外大量销售假冒“ADIDAS”等知名运动品牌的服装。在销售假货时,被告并未在假冒商品的标题中直接标注相应品牌名称,而仅在介绍商品的图片和文字中体现涉假品牌的图片及其他相关信息,消费者无论是直接进入该网店的首页,还是经淘宝网搜索相应涉嫌被侵权品牌的名称,都无从发现3名被告正在销售涉案侵权产品,仅能通过点击进入较为隐蔽的下级网页界面,才能发现涉案侵权商品的有关信息。发现其权益被侵犯后,相关权利人立即委托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采取了相应的维权措施。
根据该权利人提供的线索,上海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进行侦查,并于今年3月10日对上述3名被告人的暂住地和仓库进行了查处,最终共计查获假冒品牌服饰4万余件,3名被告亦于同日被依法拘留。
普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万慧达代理权利人参与了庭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9年9月至案发时,3名被告通过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服饰产品金额累计超过480万元,现场查获产品货值超过250万元,涉及多家知名运动品牌。
短评
本案发生在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大背景下。三名被告人的售假方式非常隐蔽,但仍未逃脱法律的制裁。该案在涉案金额的计算上,法院将网店已销售金额和现场查获待销售产品金额一并计入案值并使涉案金额较高,这是司法审判的一种进步。
从该案实际判罚来看,该案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了3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并处10万元以上的罚金,其判决力度在近年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并不多见,体现了我国司法部门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网络售假行为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