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5日,东莞警方在公安部和广东省厅指导下,成功端掉一个以权某为首的“千木灵芝”特大非法集资团伙。该案涉及全国各地9万多人,非法吸存41亿多元。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权某,自2013年以来伙同他人先后成立“千木灵芝”等十多家公司,开展以所谓灵芝种植和产品加工,发展保健产品产销业经营,以推销其灵芝产品为幌子,公开吸收群众为会员,为此,向全国进行非法集资。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吴武强说,“千木灵芝”公司许诺,只要购买一万元灵芝产品,就能成为会员,从第三个月起,每月可以获得23%左右,也就是2000元到2500元不等的消费返利。一年左右,就能获得相当于购买额三倍的本息回报。
据初步统计,“千木灵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全国各地9万多人,非法吸存41亿多元。
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张栋说但是,他这种返利的利润太大了,我们查过他的公司,公司如果按照正常运营,是获取不了这么大的利润来反馈给消费者的。“第一,他这个公司没有金融局包括银监会发的相关吸收存款的牌照,第二,他以返利、返现金或者其他方式来吸纳存款。”
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非法集资犯罪立案数达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案件明显增多,特别是近期发生的“泛亚”“上海申彤大大”等案件危害巨大。2015年,多数省份案件数同比出现增长。东部地区仍是高发地区,中西部地区增势明显。
同时,新旧领域风险叠加,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成为高危领域。打着互联网金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中介、股权投资、旅游、养老、民办院校、境外上市等旗号的新型案件增多。成为案件多发的高危领域,公安机关摸排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依法侦办了一批重大案件。
另外,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新型手法不断出现、网络化特征明显。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案件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假借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微商、外汇理财、虚拟货币等名义的案件增多。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集资犯罪影响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面对比较严峻的犯罪形势,公安机关一方面将继续采取专项行动和重点案件侦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打击,全力挽回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对打击工作中发现的法律、制度、监管和防范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积极推动完善。
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且犯罪活动手段花样迭出,有很强的隐蔽性。为此,公安机关列举出非法集资及传销犯罪的“十三种表象”,下列常见特征将帮助广大民众增强识别犯罪的能力。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许诺高收益的公司的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
6.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8.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10.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12.打着“改革创新”经营、投资模式的幌子,比如“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连锁销售”“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网络游戏”“点击广告获利”“慈善事业”“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等;
13.声称高收益,包括: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等。
1、别把互联网理财当成银行存款。
很多投资者一谈到理财,觉得银行存款利率太低,就在高收益率的理财产品面前怦然心动。殊不知,这些高收益理财产品的背后,是与银行存款截然不同的风险。在经济上行阶段,这些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风险可能没有暴露,一旦经济下行,就容易出现问题。试想,一个企业的利润率需要有多高,才能支撑动辄高达百分之十几、百分之二十几甚至更高的理财产品?这样的产品很可能就是非法集资。
利用高利息引诱投资者,当投资者尝到甜头并投入大量资金后,就会发现非法集资平台的负责人“失联”甚至“跑路”。所以见到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小心警惕。因为,那很可能就是引诱你上钩的诱饵。
2、别把法律认可的民间借贷利率当成法律承认非法集资。
最新的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利率划了“两线三区”,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有效,受司法保护;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利息为自然债务,当事人可以自愿给付,司法不予干预;36%以上的利息为无效。
很多投资人说,24%的利率都是司法保护的,那么承诺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就应该没有问题。但是,投资者需要弄清楚的是,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是有区别的。最重要的一条是,有没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在熟人间特定对象借钱,24%的年利率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没有金融牌照的投资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哪怕年利息只有10%,都是属于非法集资。
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的当下,如何判断一家P2P平台是不是非法集资呢?如果没有金融牌照的P2P平台仅仅是牵线做中介业务,给企业和投资者牵线,自己收取中介费,这个平台就不属于非法集资。如果该平台设有资金池,投资者将钱打入P2P平台的账户,P2P平台给投资者固定的利息,则属于非法集资。
3、别误用“分散投资”理论。
大家都知道投资有风险,很多人采取“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分散投资方法,在多个承诺高收益的平台上购买理财产品,认为跑了一家损失也不会很大。这是对“分散投资”理论的错误理解。所谓分散投资,指的是配置不同风险的理财产品。而把资金都投在所谓的高收益理财平台,无论是投一家还是三五家,风险都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