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11日披露,该院近日集中公开宣判7起涉麻涉毒案件,涉案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当天,该区各乡镇约200余名禁毒工作干部及群众到场进行全程旁听,零距离接受禁毒宣传教育。
据了解,此次宣判涉案被告人呈年轻化态势,有7人系80、90后,7起案件中有6起8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一罪或数罪获刑,1件1人因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获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而获刑最重的被告人曹某隆即是一名涉嫌贩卖毒品的80后小伙。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隆于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7月,在广东大埔、永定下洋向胡某、黄某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62.2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整个宣判过程庄严肃穆,切实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威慑力。看到一个个花季少男少女走上毒品犯罪深渊,并因此被判刑,这给我的触动很大,也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整个宣判过程历经了半个多小时,宣判结束后,其中一名旁听人员张朝阳说。
近年来,永定法院积极响应区禁毒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涉麻涉毒案件依法从快立案、从严审理,并对涉案被告人全部判处监禁刑,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达到震慑毒品犯罪分子的效果。2016年以来,该院共计审结此类案件32件46人。
此外,该院不断创新“庭上庭下互动、院里院外联动”禁毒宣传方式,结合国际禁毒日、墟天等特殊时期,联合公安、乡镇府、学校等,针对青少年、学生重点群体,通过校园巡回宣讲、邀请庭审观摩、印发宣传材料等,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吸毒贩毒的社会危害以及如何防范毒品犯罪等知识,进一步筑牢广大群众拒绝毒品的思想防线,为深入推进全区禁毒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