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不但能对人的身心造成危害,还能对整个社会造成危害!福州刑事审判观察系专业福州刑辩律师–蔡思斌律师在长期关注、搜集福州及其他地区法院刑事审判实例,并结合自身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基础上归纳、编辑而成。
替他人代购毒品同样罪不可赦!恭城男子孟某因替他人代购毒品,运送途中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孟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0年4月18日被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7年1月24日,孟某受周某电话委托从他人处帮周某及周某朋友从恭城代购毒品冰毒,并雇佣李某的出租车从恭城瑶族自治县运到富川瑶族自治县。
途经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矮岭村时被公安机关查获,从孟某身上当场查获毒品冰毒二袋,共计毛重82克,净重79.7克。事后,经贺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孟某身上查获的毒品样本中检出甲基苯丙胺。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孟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运输,数量达79.7克,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孟某犯运输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据此对孟某作出上述判决。
一般来说,毒枭、职业毒贩为了降低风险,通常不会自行运输毒品进行贩卖,而是雇请他人进行运输。
帮忙运输毒品的主要有三类:一是出于老乡、同窗等情意同意帮忙;二是为了从中获得金钱回报;三是自己吸食毒品,帮忙运输毒品可以从毒贩手中获得少量毒品作为酬劳,供自己吸食。
不管哪种情形,只要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运输,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通常情况下,这些人运输毒品的数量较大,被查获后运输者面临的将会是严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