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赌款,法院会判决对方返还吗?
福州刑事审判观察汇编推荐阅读。福州刑事审判观察系专业福州刑辩律师–蔡思斌律师在长期关注、搜集福州及其他地区法院刑事审判实例,并结合自身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基础上归纳、编辑而成。利用婚恋网站虚构双学历未婚医生身份,同多名女性展开交往,在骗取对方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诈骗钱财。记者4日获悉,河南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日前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介绍,2008年,被告人王某在某婚恋网站上注册网名为“再回首恍然如梦”的账号,虚构个人信息为双学历学士、职业为医生、未婚。2015年4月,王某在该网站上认识了被害人屈某、宋某等人,并用网上虚构的身份信息与她们交往,熟悉之后便以各种名义骗取被害女性的钱财。
经查实,截止2016年3月,王某以家人生病、报考医师职称、债权转让等名义,骗取屈某人民币7万余元,其中3万元用于购买两部手机、一块手表;骗取宋某人民币20万元。案发前已归还屈某人民币4万余元、两部手机、一块手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诈骗宋某二十万左右,不具体不明确,指控数额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与法院所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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