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带上打印机 “诊断报告”随时出||诈骗犯罪福州刑事律师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车上带着打印机,随时自制各医院诊断报告,一诈骗团伙上演“升级版”“碰瓷”骗局。8月7日,上演“碰瓷”闹剧的4名被告人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至八个月。
家住上海的姜某、牛某和汪某(女)都曾因诈骗罪入狱。出狱后,他们不思悔改,又叫来高某(女)纠集在一起,密谋采用“碰瓷”方式诈骗。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他们事先准备了假的骨折X光透视片、并购买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随车携带,以便能“碰瓷”后随时能打印出假的医院诊断证明。
2016年5月17日,姜某四人驾驶一辆黑色宝马汽车在许昌某高速服务区停车场,趁陈某倒车时,由汪某将自己右脚伸至陈某驾驶的车后轮处蹭上轮胎痕迹,假装自己右脚被轧,要求陈某陪同去医院做检查。
陈某以为自己的车真的轧到汪某,只得同意和他们一起去做检查。随后,姜某带着汪某、高某先行赶到许昌县人民医院,牛某乘坐陈某的车随后赶到该医院。赶到医院后,由牛某假装和陈某谈条件,一直缠着陈某,不让陈某跟着汪某做检查。而后,汪某他们在医院假装做了检查后,由姜某上车打印假的许昌县医院医疗诊断报告单,高某拿着预先准备的X光片子,谎称汪某右脚被车轮碾压致脚趾骨折。
不明就里的陈某看到假的X光片子和医院诊断报告,信以为真,只得自认倒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陈某拿出6000元后才得以脱身。
轻而易举就诈骗到6000元,姜某等人兴奋不已。第二天,在南阳市某高速服务区停车场,他们故伎重演,趁李某倒车时,再次由汪某将右脚伸进李某车后轮,要求李某陪同去医院做检查。在南阳某医院,他们出示了X光片子和车上现场打印的假的南阳某医院诊断报告单,以汪某右脚被车轮碾压导致脚趾骨折为由,骗了李某8000元现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牛某、汪某、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结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姜某、牛某、汪某在五年之内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判处姜某、牛某、汪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各处罚金6000元;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芦 萍 李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