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赌款,法院会判决对方返还吗?
看见旁边电动车储物格内有一部手机,一男子见财起意将其盗走,而监控摄像头完整记录了他盗窃的过程。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夏辉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9月11日,被告人夏辉在武功山大道某单位前人行道上停车时见旁边一电动车储物格内有一部手机,便顺手将该手机盗走。
经鉴定,该手机价值2500元。9月20日,被告人夏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归案后,被告人夏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被盗手机,并将该手机返还给了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夏辉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物,被盗手机已返还给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夏辉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结合审前社会调查结论,对被告人夏辉依法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人民法院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