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缓刑的几个认识误区
本报西安1月25日电 (记者 贺雪丽 通讯员 徐 军)今天上午10时,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辛海平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辛海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辛海平因投资失败等原因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6月22日15时许,携带提前购买的作案刀具从西安市王寺街办大苏路北侧公交车站乘坐302路公交车,当车行驶至红光路西凹里村铁路闸口时,持刀对车上人员进行砍杀,并追至车下继续砍杀乘客及路人,致4人死亡,7人轻伤。据此,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辛海平的刑事责任。
2018年12月29日,西安中院组成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辛海平自称乘坐公交车时被人恶意扎针染上重病,遂产生报复社会泄愤的恶念,于2018年6月22日15时许,携带提前购买的作案刀具乘坐302路公交车,持刀对车上人员进行砍杀,在车停止后,继续砍杀乘客及路人,致4人死亡,7人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辛海平为报复社会,持刀砍杀公交车上的乘客、过路群众,致多人死亡和轻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辛海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