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精灵”是一部脍炙人口的动画作品,更给80、90一代青年人带来健康、快乐、向上的童年记忆。但近些年“蓝精灵”却成为一种第三代新型毒品的代名词。许多年轻人为之沉迷,不惜花重金求购,更有甚者将其作为实施性侵犯罪的工具。
一、“蓝精灵”到底是啥?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毒品种类也不断衍变,目前流行的第三代新型毒品“蓝精灵”,主要成分是氟硝西泮。它是犯罪分子应对法律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组合而得出的新型毒品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它与第一代毒品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第二代毒品冰毒、K粉等,同样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同时因口含能使人舌头变蓝,或是泡在酒水或饮料里,会泛起蓝色,从而得名“蓝精灵”。其一旦与酒水进行混合,其催眠、遗忘的作用就加明显,因此,许多不法分子也将其作为实施性侵犯罪的工具,在坊间也有人将其称为“约会强暴药”。
“蓝精灵”主要成分是“氟硝西泮”,根据《精神药品品种名录(2013版)》(序号19)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因此,“蓝精灵”属于我国刑法打击的毒品范畴。对于流通该毒品的行为将被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流通“蓝精灵”后果很严重。
笔者通过查询司法裁判文书及新闻报道发现,目前市面上的氟硝西泮片剂(俗称“蓝精灵”)主要来至日本等国,在日本系一种治疗失眠的药品(名为“JR不眠症治疗药”)。同时,在日本该药品属于处方药,其每片成本亦在数元之间。因此,许多人都企图通过境外代购予以取得或将其转卖牟利。然而不管行为人基于何种目的、想法,向境外代购氟硝西泮片剂或此后的流通行为都涉嫌犯罪,后果便是相关行为人为此锒铛入狱。
(一)为治疗失眠向他人境外代购,属于走私毒品罪。【参考案例: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02刑初81号刑事判决书】
案件中被告人微信联系向某东,以3600元一盒的价格委托其从日本代购精神类药品“JR不眠症治疗药”(俗称“蓝精灵”),并用支付宝转账付款,向某东则通过伪报品名的方式从日本将该药品邮包邮寄给被告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购买毒品的目的并非用于贩卖而是用于治疗失眠和抑郁症,且毒品含量低,可适用缓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规定,走私毒品氟硝西泮片剂20.6克(内含氟硝西泮成分0.2克,折合海洛因0.00002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情节、社会危害性,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可以采纳,但请求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被告人判处管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单纯为牟利而转卖,构成贩卖毒品罪。【参考案例: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8)沪0101刑初634号刑事判决书】
案件中蒋某某通过微信向被告人冷某约定购买1板氟硝西泮片剂,并采用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人民币380元。被告人冷某将“蓝精灵”1板(内有10粒圆形药片,净重2.13克)交给快递员投递至蒋某某处。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冷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冷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三)多次贩卖,属于情节严重,三年以上定罪量刑。【参考案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刑初131号刑事判决书】
案件中被告人多次向卢某贩卖氟硝西泮。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为牟取私利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的罪名成立。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贩卖的“蓝精灵”系国家二类精神管制药品,危害性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项中明确规定“多次贩卖毒品”的行为属于贩卖毒品罪中的“情节严重”情形之一,故该辩护意见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判处被告人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唐山律师
2019年7月28日
唐山律师,执业于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手机18305968935,唐山律师秉承勤勉、精业的工作作风,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民事诉讼领域到刑事辩护,坚持法律联系实际,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为当事人寻求相关解决方案。其本人在毒品犯罪、人身伤害、非法经营类等刑事辩护领域,长期跟踪、归纳、分析、总结各级法院同类型案例上千份,熟练掌握毒品犯罪、人身伤害、非法经营类等犯罪中司法机关的裁判要点,为案件分析、预判储备了丰富的案例与相关理论知识,期间代理了多起此类案件,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与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