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生活的快节奏,许多青年男女都会选择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放松自己,尽情抒发自己的情感。然而,年轻女性在放松自己的同时也应懂得保护自己,不可丧失对他人的戒备心理。醉倒状态下的女性失去对自身的控制力,在他人带走后任人摆布,生活也有人称该种行为为“捡尸”。对于“捡尸”行为并非道德问题,而是犯罪行为,但该种行为却在各地都时有发生。
(1)小区草丛抱走醉酒女试图发生行为,行为人构成强奸罪
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李某容、朱某帆犯强奸罪案件中,被告人就是在驾车回小区住地时,发现被害人李某乙某醉倒在小区门口草丛中,遂萌生趁被害人李某乙某醉酒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想法。随后被告人李某容联系被告人朱某帆,两人商量决定将被害人李某乙带至宾馆开房,趁被害人醉酒轮流对李某乙某实施奸淫。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容、朱某帆违背妇女意志,与醉酒的妇女发生性关系,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归案情形符合自首的条件,当庭自愿认罪,综合以上量刑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故对被告人李某容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被告人朱某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2)酒吧带走酒醉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2018年6月,被告人王某强与朋友在莆田市城厢区酒吧一桌喝酒,被害人杨某也在该酒吧喝酒。次日凌晨,被害人杨某被带至一桌,此时其已处于醉酒状态。随后,王某强及朋友吴某1将被害人杨某带至酒吧门口休息,因杨某醉酒,被告人王某强提议将杨某带到其所住的酒店休息。后被告人王某强搀扶着酒醉的杨某进入该酒店,趁杨某酒醉意识不清时,与她发生性关系。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强违背被害人意志,在被害人酒醉不知反抗的情况下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提出其积极对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且当庭认罪、悔罪,系初犯、偶犯一节属实,判处被告人王某强有期徒刑三年。
(3)酒吧公然调戏醉酒女构成强制猥亵罪。
2018年6月,被告人吴某鹏在石狮市某酒吧喝酒时,约被害人施某一起喝酒。同日2时许,双方在该酒吧卫生间门口见面,两人随即耳语拥吻。后被告人吴某鹏将被害人施某带到卡座,趁被害人施某醉酒之机,不顾其反抗,强行采用摸胸、摸阴部的方式当众对其进行猥亵。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鹏趁被害人酒醉无力反抗之机,在公共场所当众对被害人进行强制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被告人吴某鹏案发后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害人已谅解被告人吴新鹏,酌情对被告人吴某鹏予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人吴某鹏的犯罪情节,归案后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对被告人吴某鹏予以减轻处罚。据此,以被告人吴某鹏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从上述案例可看出,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违背醉酒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对行为人定性为强奸罪。若是并未发生性行为,而是强行实施了对酒醉女抚摸等不当行为,那行为人则构成强制猥亵罪。
世间险恶千万别喝醉
虽然我国法律对上述行为制定了严苛的法律进行严惩,但是不管如何,对于女性朋友在外工作、娱乐的过程中仍一定要有防范意识,时刻要懂得保护好自己,不让别有用心之人有机可乘。
1.可以选择管理环境好的娱乐场所进行消费、放松,避免前往人流复杂的娱乐场所。
2.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在外娱乐放松时应当与自己信任的朋友一起。
3.要了解自己的酒量,看管好自己的酒杯,防止被人恶意灌酒、下药,对于醉酒行为及时说不。
4.如果不幸遭受不法侵害,要懂得固定证据,不要丢弃内裤、不要洗澡,如果身体有伤害可拍照固定,同时在人身安全有所保障的前提下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及时进行报案。
5.做好避孕措施,及时到正规医院检查就医,防止更大的伤害出现。
唐山律师
2019年9月8日
唐山律师,执业于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手机18305968935,唐山律师秉承勤勉、精业的工作作风,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民事诉讼领域到刑事辩护,坚持法律联系实际,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为当事人寻求相关解决方案。其本人在毒品犯罪、人身伤害、非法经营类等刑事辩护领域,长期跟踪、归纳、分析、总结各级法院同类型案例上千份,熟练掌握毒品犯罪、人身伤害、非法经营类等犯罪中司法机关的裁判要点,为案件分析、预判储备了丰富的案例与相关理论知识,期间代理了多起此类案件,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与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