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专业刑辩律师蔡思斌运用大数据成功辩护,二审由五年改判三年
近日,福州刑辩蔡思斌律师成功运用大数据的分析对比方式,为一名因容留卖淫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成功辩护,二审改判为3年有期徒刑。
2012年初被告人黄某承租店面经营理发,后在店内增加按摩服务并聘用两名人员从事开展卖淫活动。两名卖淫人员直接与嫖客商量价格、收取费用,被告人则收取相应抽成。后公安机关到该店检查时发现该处存在卖淫行为,经一审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黄某多次容留他人卖淫,从中获利,情节严重,判决被告人构成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及亲属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委托蔡律师担任其二审上诉阶段的辩护人。
蔡律师接手该案后,发现一审法院将被告人黄某容留他人卖淫三次的行为即认定属于“情节严重”,进而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明显存在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过重的问题。而且,不仅是该例案件,此前司法审判实践中对于容留卖淫犯罪亦普遍存在量刑过重的问题。
故蔡律师制定了相应的诉讼策略,通过以案说法、以法释案的方式,收集整理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全国所公开的关于容留卖淫犯罪的5000多份判决文书,并重点整理了福建、北京、广东、江苏等地法院针对容留卖淫罪的共计80份判决文书,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告中详细阐述了现有的容留卖淫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缺失,并对比了与黄某案相类似案件的判案情况,如容留卖淫三次是否即属情节严重;同类案件中情节严重的情形是容留卖淫几人次;同类案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容留卖淫情节是怎样的等等。
同时蔡律师并向二审法院经办法官论述一审法院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并提交了书面的辩护词及厚达数百页的《福州地区法院容留卖淫案件量刑统计分析报告》。经过蔡律师多方面努力,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蔡律师提出的原审法院认定容留卖淫三次即属“情节严重”,于法无据,导致量刑畸重,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据此,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了一审法院所做的刑事判决中关于量刑部分之判决,改判被告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