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3时许,章某某趁朱某某在其家中熟睡之际,持事先准备的菜刀,至南卧室内对朱某某的头面部砍击数刀,朱某某逃跑到北卧室,章某某又追至北卧室砍击数刀,期间费某某发现并阻拦,章某某又持菜刀砍击费某某头面部数刀,章某某将两人砍倒在地后又持秤砣猛砸朱某某、费某某的头面部,致二人当场死亡。
当日4时33分,被告人章某某电话报警投案。
经鉴定,死者朱某某系特重型颅脑损伤死亡,费某某系重型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死亡。
据了解,被告人章某某,合肥庐江县人,51岁,常年在家务农,其妻子费某某,1980年出生。
“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不知道。”庭审现场,章某某情绪失控,痛苦流涕。
章某某供述称,2017年,妻子费某某通过在安庆承包田地时认识了男子朱某某,随后,妻子多次邀请朱某某到家里吃住,妻子费某某和朱某某的暧昧的行为引得村里的村民在背后议论纷纷,虽然很生气,但章某某选择了隐忍。
“没他狠,我没有办法啊。”章某某介绍,在妻子的邀请下,朱某某常常在其家中吃住,不把章某某放在眼里,常说狠话威胁他,在妻子和朱某某的逼迫下,三人晚上睡在一张床上。
一天晚上,章某某突然发现妻子和朱某某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并当着他的面搂抱在一起睡觉,章某某怒火中烧,当即将朱某某按在床上捶了两拳,可妻子费某某当晚就将朱某某送回家,事后,在妻子的逼迫下,章某某来到朱某某家中向其道歉。
2018年3月19日下午,妻子让章某某出去逛逛,称她想和朱某某两个人单独聊聊天,这使章某某彻底爆发了,于是章某某便准备了一把菜刀,计划晚上将朱某某“解决掉”。
“我没想着要把妻子杀掉,但是她帮着那个男人,还说不和我过了。”妻子的行为彻底激怒了章某某,于是将妻子一并杀害。
“我认罪,我特别后悔,他们虽然有错但我不应该杀了他们,我对不起我的女儿。”庭审现场章某某最后陈述道。
被告人章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章某某的罪行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且两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使得矛盾激化,章某某因长期隐忍积怨,无法排解,才酿此悲剧,应当对其从轻处罚。
本案因案情复杂,当庭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