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落入性侵继父之手,如果没有装盲坐视母亲的枉顾,如果没有和男友交往激起妒忌,更如果她只要有一次敢于说“不”,不管是对继父的持续性侵,还是对继父提出的对男友生命之旅的“钓鱼”邀约,十年后的今日,小曼可能是一个年近三十岁的普通主妇,可能已和男友成家,可能产子“升级”为母亲,可能大学毕业有一份体面职业……
但今天,这一切都只能用“可能”来唏嘘了:她是一个杀人重犯,是被判服刑八年的女囚,曾经相爱的男友因她丧命,听任女儿被性侵并协夫杀人的母亲和她成了狱友……
一个14岁沦为继父泄欲工具的受害少女,如何经过3年的生活之轮碾压,在17岁时“成长”为一个罪犯,从受害人到加害人,其间相距几何?
今天,这个判刑8年其间减刑的女孩已经出狱,为了她能回归一个健康的新生,我们没有去打扰她。但是她留下的故事,却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这就是——
助推性侵继父杀害男友,强制报告制度缺失?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作祟?
01. 母亲节女监恳亲会上的不睦一幕
2013年5月12日,一年一度的母亲节。
北京某女子监所,正在举行一场探视家属与服刑女犯的“恳亲会”。短短的2个小时相聚,被很多服刑者视为奢侈的共聚时光,因而显得格外珍惜。只有墙角一桌同着囚衣的对坐女子,显得非常扎眼且气场不合。
那个岁数大的,表现的非常热情,“刚坐下,她就迫不及待地凑过去拉岁数小的女子的手,眼泪也簌簌地往下掉。而年幼的却面无表情,任她搂着自己的肩膀,没有任何主动表示。甚至当对方过于‘热情’时,还会时不时退缩一下。
更多时候,年幼者就低着头坐在年长者身边,听着她不间断的哭诉,眼神始终直勾勾地,若有所思,也不怎么说话,给人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
在现场采访的记者记录下了这一幕,而让他们感慨颇深的是,身边其他的女犯,一见面便依偎进母亲怀里。
她们是什么关系?之间又发生了什么?“她们母女俩都是故意杀人罪,同案。这女孩挺惨的。”一边的干警介绍到。“都是被她继父给毁的!”同桌来会见的亲属补充道。
从之前的朝夕相处,到今天的咫尺天涯,这对爱恨交织的母女狱友,到底上演了怎样的人间悲剧呢?
02.从14岁被性侵,到15岁被堕胎,她独自扛起所有
20岁的小曼,在很小时,父母便离异了。没有固定收入的母亲石兰,靠卖菜独自养活娘俩。直到女儿8岁那年,她认识了在村里卖沙子的内蒙人罗强。后者身边还跟着一个哑巴弟弟。
家里有了顶梁柱,娘俩有了主心骨。安心之余,石兰并未注意到女儿长大后父女之间超乎寻常的“亲昵”。
从丈夫第一次趁上厕所后爬上女儿的床,到日后致其怀孕,之间相隔了一年多的时间。直到有一天,石兰发现刚满15岁的女儿怀孕了。
“他求我原谅他。我虽然真的恨他,但这种事我跟谁都没法说!”当得知详情的妹妹,劝石兰赶紧离婚时,她这样解释。
“组建一个家庭不容易,何况我已经离过一次婚。假使再离一次,指不定村人背后如何嚼舌根子。更可怕是,如果她们知道了详情,我的脸也就丢尽了!”
石兰不仅没有报警,还放弃了离婚的念头。
她只是央求妹妹,能陪自己“度过难关”。姐俩商量的一致结果是,信息必须绝对保密,小曼肚子里那个亦妹亦姨、辈分难以清晰界定的胎儿,必须要当断即断“了结”生命。
于是,姐妹俩精心策划,按图索骥,选择了一条由北京西南角的房山,斜跨北京城抵达东北顺义一隅私人诊所的路线。唯一的关键词,就是遥远+安全。
因为那时还没有针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强制报告制度,即使面对小曼这样一个稚嫩十足的少女,她是怎么怀孕的?是谁使她受孕的?里面是否掩藏着罪恶的行径?等等一切端倪,都在你不闻我不问的漠视中“被放过”了。
可怜的小曼,不但自己要挨过手术的伤痛,还要忍受精神的被吞噬。
回到家中,便是继续承受继父瞅准空子伸向自己的魔爪;有时,一月就有三四次。
就在她一天天掰着手指,在屈辱的时光中痛苦企盼出头之日时,机会来了。2008年,她考上了城里的一所寄宿制中专。
终于可以住校了,这也意味着摆脱了继父的纠缠。因为即使周末偶尔回家,继父也捞不着什么下手的机会。
03.平生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滋味
入学不久,经同学介绍,小曼结识了比她年长一两岁的小磊。小磊在一家汽车4$店工作,刚刚走上社会的他,因为是初恋,对小曼格外珍惜呵护。
他不仅经常给小曼买新衣服,还特意为她购置了新手机,以方便联系。
当然,无论是出于爱情,还是缘于回报,小曼和小磊一起去宾馆开过房,让这个男孩初尝了情爱的滋味。
女儿从精神到物质的变化,以及经常电话“煲粥”的状态,让敏感的母亲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在她的逼问下,小曼承认了交往男友的事实。
石兰只对女儿说了一句话:“你就胡来吧!看你爸知道后会怎么样?”石兰对小曼交往男友的反应出奇得大。
小曼知道,继父不允许她交男朋友,甚至还说过如果她敢交男友,就杀了那小子的话。但在她看来,那只是继父想一直霸占自己的恐吓。
她没有意识到,当母亲把自己结交男友的事主动告知继父后,得知继女已经和男友开房的一瞬间,因妒生恨的继父心里,便有一个恶毒的阴谋逐渐发酵酝酿。
“你给他打电话,就说周六家里没人,让他来找你。”继父命令小曼把小磊喊到家里,邀约当中,让小曼暗示家里无人,两人会有缠绵的机会。
04.浑然不知的小磊在懵懂中被害
2009年5月16日,小磊如约来到小曼家中。看到家里只有小曼一人,俩人上床亲热了一会儿。当小磊刚刚脱掉衣服躺在床上,小曼的继父带着哑巴弟弟突然破门而入。
小磊不知道,其实,从他进门的瞬间,继父兄弟俩,就“埋伏”在另外的房间里伺机而动。
他更不知道,因为事先不知道自己确切的身高体重,在事先准备电话线和麻袋等作案工具时,继父还叫上弟弟备了“后手”。
当继父恶狠狠地质问“你干什么?你负得了责任吗”时,小磊只来得及穿上衣服,并解释一句“我会负责的”,就被扑上来的兄弟二人一顿暴揍。昏厥之前,他仅来得及发现,女友小曼不知何时早已跑出房门……
继父拽出事先准备好的电话线,在小磊脖子上死命勒紧。渐渐地,小磊蹬踹挣扎的双脚开始便缓、变软,直至停歇。
可怜的小磊致死都不会想到,从小曼给他打电话相约的那一刻起,他所前往的,就是一场死亡约会。
在继父兄弟俩屋内上演谋杀“戏码”时,石兰带着小曼潜入院外,并从外面插牢了门栓,作出一副院内无人的假象,然后离去。
而继父兄弟俩在勒死小磊后,又把石兰事先准备好的蛇皮袋打开,把尸体折叠后装了进去,然后拉到附近葡萄园废弃的水井边,沉入水底。
为了怕尸体浮出水面暴露,他们还绑上了一块石头。
一场谋杀就这样悄悄地进入到完成时。
05.历经半年的寻人煎熬换来噩耗
就在案件水落石出之前不久,很少有余暇看电视的赵辉,无意中扫到了北京电视台的一则寻人启事,内容大约是一对父母寻找他们凭空“消失”了数月的儿子。
几个月后,赵辉所在的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接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他们为一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其牵涉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介入案件后的赵辉获悉,她当初看到的那则寻人启事的失踪“主角”,就是被自己将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小曼,一个与继父兄弟以及母亲合谋杀人的未成年少女。
而那个屈死的被害人,则是她当时的男朋友。
因为小磊没有把两人交往的事,以及自己那天前去女朋友家赴约的事告诉亲朋家人,所以在他失踪六个月后,警方才从手机相关定位中发现端倪。
一天,正在上课的小曼被警方找上门来,她向警方坦承,她怀疑男友已经被继父杀害,而自己的母亲也是知情人之一,随后,小曼、母亲、继父、以及继父的弟弟相继落网。
06.艰难的辩护与缺失的犯罪成因“评价”
2010年5月,17岁的小曼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2010年5月18日,赵辉接受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指派,为小曼提供法律援助。
作为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诉讼部主任,在15年的职业生涯中,赵辉曾为上百个各式各样的未成年被告人担任过辩护律师,提供过法律援助,但像小曼这样,从一个性侵案的未成年受害人,摇身一变而成为故意杀人重罪的被告人,为这样的人辩护,在她还是第一次。
“经过阅卷、会见、调查取证、走访小曼的亲属等一系列的工作,我了解到小曼的特殊成长经历以及案件背后的真实故事。她的惨痛人生经历让我很震惊!”赵辉告诉笔者。
在她看来,小曼走上犯罪道路,和她悲惨的家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首先,父母离异,让她严重缺失父爱以及安全感。当8岁的她被母亲带着再嫁之际,她以为终于有了一个温馨完整的家,却不料这只是她人生噩梦的启始。
当发现自己被性侵之后,母亲不仅没有为她伸张正义,反而选择默许和姑息,甚至最后和继父联手“打压”制裁她和男友,这让她有了窒息的无法逃脱命运的宿命感,从一定意义上,小曼也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重症患者之一。
赵辉认为,在小曼的心中,对继父的恐惧、依赖和对自己与母亲生活无依的担心,是让她一次又一次忍受继父兽行的成因之一,而母亲的软弱无能以及姑息养奸,更令她感到冲破藩篱的无望。
赵辉说,会见中,小曼不止一次提到:
“他是我继父,我不愿意与他发生性关系……”
“他是我爹,他说什么我就得听他的……”;
“我不同意他就会不给我学费,我和我妈都靠他养活……”;
“害怕法律制裁他,所以不敢报警,我妈带着我挺不容易的,不希望他们离婚……”等等。
而在入狱三年后的母亲节恳亲会上,面对前来探访的记者,她也仍一如既往地表示出了自己的“不情愿”:“14岁时,他(继父)把我……能不说吗?我恨死他了!”小曼嗫嚅着说不下去,更不想回忆。
“我当时根本没想到他要干什么,他就说叫我男朋友在外问话。“小曼突然高声为自己申辩:“我要是知道会杀他,怎么会叫他来家里啊。后来我还给他打电话了,也联系不上。”
07.遭性侵3年后,又被判实刑8年
虽然小曼始终坚称自己事先不知道电话“约会”男友,会令他遭遇灭顶之灾,但2010年11月,小曼还是以犯有故意杀人罪,而被处有期徒刑八年。因为之前的讯问笔录显示,她曾交代自己头晚听到过继父说,“叫来就弄死他!”
只是令赵辉没有想到的是,小曼放弃上诉,但求尽快服刑。
从某种角度说,赵辉对此判决的感觉,无疑是过重了,因为它完全无视了小曼作为受害人的成长经历,不确认她的“助推”行为是受到了胁迫,这也给赵辉的心理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
“虽然小曼也参与了杀害小磊的过程,但毫无疑问,她同样也是最大的受害者。我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积极与法官沟通对她进行社会调查和心理鉴定,并提出继父对小曼的长期性侵害形成了对其犯罪的控制和胁迫。”赵辉说。
然而当地部门做的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不到一页纸的内容,认为小曼在学校表现好,没有明显的性格特点,和村里人也没有发生过矛盾。
同时,法院也委托了心理咨询师对小曼进行心理疏导。可惜的是,鉴定结论并未达到他们希望能证明继父的性侵犯对小曼的心理产生了胁迫作用的结果。
赵辉随后又找到小曼的两个姨母,她们均表示如果被判处非监禁刑,愿意让小曼过来住,民事赔偿方面也可以根据家里的经济状况给予赔偿。
据赵辉介绍,结合小曼的特殊成长经历和家庭背景以及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其他亲属愿意积极赔偿和帮教等情况,她们向法院提出了对小曼适用非监禁刑罚的建议,并希望能够促成双方的刑事和解。
“但可惜的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的父母对小曼非常愤恨,其程度甚至超过对主犯继父,他们认为小曼是导致独子被害的罪魁祸首,对她坚决不肯原谅,把满腔恨意都发泄在了小曼身上。”
最终,法院没有认定继父长期性侵害对小曼构成胁迫,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08.如果十年前有了强制报告制度?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纵观案情后指出,虽然法院没有认定小曼属于被胁迫,但他认为对未成年人胁迫的认定标准应当不同于成年人。
被胁迫情节的构成标准是综合考虑胁迫手段是否达到足以使人去犯罪的程度,但是胁迫程度的大小强弱,作用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身上的反应是显然不同的。
特别是考虑到十年前还没有针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强制报告制度,无论是其亲属、诊所、学校,凡是有可能发现小曼有涉嫌被侵害境遇的地方,无一地、无一人伸出援手,这无疑令这个刚从幼女步入少女年龄的女孩,感到悲观绝望,她何来的勇气支撑自己去反抗?
这也是为什么千千律师所在今年刑法11的大修过程中,反复建言要全面推开强制报告制度的原因之一。
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
《意见》第三条:本意见所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是指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意见所称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
09.缺乏儿童视角的心理鉴定报告
赵辉也指出,从小曼的具体成长经历分析:继父长期的性侵害,使小曼失去了对家庭成员关系的正确判断,身体上、心理上、精神上受到继父的操纵、强制。由于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她还不能完全理解继父的性侵害对自己的影响,也不知道保护自己的方法。
更何况继父又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其利用这种特殊地位和抚养监护关系,对小曼长期实施性侵害并利用其犯罪,使她容忍屈从。同时,母亲默认、姑息的态度,更加使小曼在这种孤立无援的家庭环境和继父的性侵犯中生存艰难。
尤其是继父提出要将小磊勒死,并指使小曼将其骗到家中时,母亲在旁边不但没有阻止劝导,反而默认并积极的帮助准备犯罪工具,在这种得不到母亲和外界任何帮助的条件下,小曼给受害人打电话的行为,属于在继父的胁迫影响下做出的迫不得已的选择。
正如小曼的心理鉴定报告指出的,“小曼在长期的身体和精神折磨下,变得自卑且无主见,对继父充满仇恨但不敢反抗”。
参考《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关于胁迫的认定:
“胁迫手段包括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容忍屈从。”
因此,赵辉认为,继父对小曼长期的性侵害已经构成对其犯罪的胁迫。已往很多研究已经证实,性侵害对未成年人心理有很大伤害,如恐惧、服从。
赵辉表示,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原因就是因为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身体发育、心理成熟、智力理解、精神健全等各个方面都不同。未成年人判断能力弱,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对犯罪和犯罪的后果认识不清,加之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尤其是对家长、教师存在生活、心理上的依赖,即使包括家长、老师等对未成年人有着特殊地位和权力的成年人对其施加很小的影响,可能在成年人看来并不是很明显的或难以反抗的威胁、恫吓,但在未成年人身上就可能发挥作用,足以使其参与犯罪。
威胁、恫吓和精神上的强制等胁迫的程度对未成年人来说明显不同于成年人,在胁迫的认定上,不能只看犯罪情节本身,还要具有儿童视角,综合考虑未成年人主体的特殊性,深入分析其特殊的成长经历和心理特点以及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10.只有一点是确定的,她恨透了母亲
回到母亲节恳亲日当下,“能跟我说说你的事吗?”记者试探性地问。小曼嘟着嘴摇摇头。
“那你妈妈知道(继父准备杀人)吗?”记者问。小曼并没有替母亲开脱,冷冷地说:“她知道”。
“继父那样对你,你觉得妈妈应该保护你吗?”小曼目光望向别处,手指抠着墙,默默点头。
“那妈妈没有报警也不离婚,你怎么看她?”
“没什么看法。”
“你恨她吗?”
“恨,怎么不恨?”小曼面无表情,冷冷地说。
小曼说,自己当时还小,面对继父的兽行,她始终不愿意,但没有反抗,也不懂报警,甚至没有告诉母亲。因为她害怕继父,更怕离开了他,她们母女的生活就没了依靠。
法院判决后,赵辉再次去看守所会见了小曼。虽然这个未成年罪犯明确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想上诉,只想尽快服刑,但案件背后的问题却让赵辉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在年幼的小曼遭受侵害的时候,母亲的软弱、默许与纵容不仅给了她更深的伤害,让她沉默不敢反抗,更影响了她判断是非的能力,发生这样的案件也就不足为奇。
如今,小曼和她的母亲、继父及其弟弟都已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是对小曼来说,她同时还是一名受害者。
司法机关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进行处理时,应当将他们特殊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作为重要因素进行评价,以更好的帮助、教育这些心理还不成熟的孩子,使他们能够接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尽快回归社会。
在赵辉看来,复盘小曼不长的十余年的人生之旅,在她经历的多个悲剧的接踵而至中,有两个重要环节的客观“助推”,无疑起着非常大的作用:
一是她刚满15岁时,因强奸致孕,母亲和小姨为掩人耳目,穿越整个京城,隐入一家诊所“堕胎”,如果那时有了健全的强制报告制度,发生在这个未成年少女身上的邪恶一幕,或许就有机会拆穿;
二是在堕胎事件中助纣为虐的小姨,如果稍微懂一些受暴妇女综合征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知识,她或许就可以理解姐姐为何致死不弃禽兽丈夫,以及懦弱外甥女为何相助诱杀深爱的男友,她可以通过检举揭发,即使不让禽兽姐夫东窗事发,最起码也可以挽救那位20岁青葱男孩的生命。
受害人变加害人,到底谁之罪?这是这个案子留给全社会的灵魂拷问。
(注:文中人物除相关法律专家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