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缓刑的几个认识误区
原创 余琳燕 北京三中法院风景线 微信公号
“小哥哥,今天学的这门课好难呀,我都记不住,考试的时候惨啦。”嘤嘤嘤(╥╯^╰╥)
毫无疑问,温先生被骗了。但令人惊讶的是,“小茹”是一个团伙。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交友电信诈骗案件。
被告人谭某等13人租住在天津的两间小房子内,他们称之为宿舍。这13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其中被告人谭某为宿舍长,负责对团队成员进行管理,培训团队成员,教授“话术”,收取“管理费”。
这些人伪造不同的身份,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广泛撒网,通过编造故事人设与对方建立感情,然后通过家人生病、发生车祸、购买化妆品、过生日等种种途径向对方索取钱财。
每一个微信号基本会控制10名以上的被害人,如果对方有视频、语音之类的需求,则会由团队中较为年轻漂亮的姑娘出面,成员之间会经常交流成功的经验,讨论诈骗的方式。所得诈骗钱款部分交给团队管理人员,部分留作自用。
短短四五个月的时间,仅报案的十余名被害人就被该团伙诈骗数十万元。最终,这13名被告人都以诈骗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事实上,这样的骗术并不新鲜,但是诈骗行为的团伙化、组织化、专业化正在导致被害人越来越难以识别,电信手段的充分运用也使得侦查难度显著上升。虽然,在这起案件中,被害人都是男性,但是根据数据统计,网络交友诈骗的女性被害人数量正在迅速上升,而且往往受骗金额更大,情感损伤更重。
在此,法官真诚的送上一句告诫:“天下骗术千千万,捂紧荷包岁岁安,网络交友套路多,小心留意别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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