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思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今日开庭审理 京法网事 2020年12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文思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2月3日作出裁定,以郭文思所获减刑均系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对郭文思减刑的裁定均确有错误为由,撤销对郭文思的九次减刑裁定,恢复对郭文思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的执行。另,“郭文思减刑案”所涉相关人员行贿案,公职人员受贿案、徇私舞弊减刑案也将开庭审理。 共同犯罪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律师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毒品犯罪福州刑事律师福州刑事律师蔡思斌福州刑事辩护律师福州刑案律师福州刑辩律师福州刑辩律师蔡思斌福州毒品辩护律师分享此文新浪微博微信腾讯微博QQ空间人人网 相关文章套路嫖”的刑民界分与犯罪数额认定2022年11月14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2022年11月14日利用社交软件实施诈骗是否就属于电信诈骗?–铁岭中院2021年改判案例2022年10月8日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应如何界定?-2021年辽宁锦州中院改判案例2022年10月8日以案释法|经营者表示对所售保健品系有毒有害并不知情,法院将如何审查?–湖南株洲中院2021年案例2022年10月8日福州刑事辩护律师唐山原创-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如何辨析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