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场所实施组织卖淫构成组织卖淫罪 固定场所实施组织卖淫构成组织卖淫罪 2013年9月以来,被告人陈绍宇在其租赁的湖里区古塘垅301号三楼“友怡保健”会所,详情 2017年1月8日刑事法务, 综合犯罪作者:福州刑事律师